关于对风险驾驶员处理决定的公示 |
| 作者:系统管理员 来源:郑州市城市公共交通事业发展中心 发布时间:2026-4-10 12:4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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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河南省公安厅抄告的出租汽车行业风险驾驶员清单,经核查,414名取得出租汽车行业从业资格的驾驶员存在酒驾/醉驾记录、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或最近一个记分周期记满12分等情形,根据交通运输部《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道路运输异常情形驾驶员处置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符合撤销驾驶员从业资格的条件;另有180名取得出租汽车行业从业资格的驾驶员存在亡人道路交通事故且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情形,依据郑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市区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相关评分标准的通知》相关规定需扣除其事发年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20分。 现将上述风险驾驶员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名单按姓氏拼音字母排序)。相关驾驶员如对认定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中心出租汽车服务站提交充分、有效的书面申诉材料。逾期未提交或提交材料不充分的视为无异议,我中心将依法依规作出相应处理。 公示期:2026年4月10日-2026年4月17日 出租汽车服务站联系电话:0371-67189627 材料受理邮箱:kgczhglka126.com |
附件:关于对风险驾驶员处理决定的公示[5489646 KB] 关于对风险驾驶员处理决定的公示[123284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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