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客管处〔2016〕44号
关于落实11·27全国安全生产
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开展出租汽车行业
安全生产大力检查工作的通知
11月27日,国家安监局、交通运输部、公安部、住建部等多部委召开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国务院副总理马凯出席了会议。会议通报了11月24日江西丰城发电厂三期在建项目发生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造成施工人员74人死亡重特大事故案情,传达了国家主席习近平对事故救援工作的重要指示,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对事故救援救治、善后处置工作的批示。同时又对近期发生的上海虹桥机场10·11飞机冲突事件、重庆10·31永川煤矿瓦斯爆炸等系列重特大安全事故进行了通报。与会国家各部委负责人也通报了相关情况,并提出整改意见。国务院副总理马凯就近期发生的系列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做了重要指示。会议要求各省、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大力排查各个领域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切实堵塞安全漏洞,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同时要求在今年年底前各地区、各部门要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夯实责任,自查自纠;明确方向,突出重点;强化督查,追纠责任;严格防范,抓好落实,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11月28日市交通委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会议传达了国家、省、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通报了市交通行业安全生产督查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分析了原因,对下一步委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为贯彻落实市交通委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进一步搞好出租汽车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市客运管理处决定从即日起至今年年底前对全市出租汽车行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为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体时间
11月28日——12月31日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顺利进行,成立行业安全生产督导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乔 玮 乔红伟
副组长:刘金忠 刘国栋 赵海金 张 萍
赵 斌 汤 洁 牧 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刘国栋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处综合科。联系电话:0371—67189627
设立四个督查组,具体开展对辖区公司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
第一督查组
组长: 乔 玮 副组长:牧 童
成员: 分管部门负责人、金水区组公司经理
第二督查组
组长: 刘金忠 副组长:汤 洁
成员: 分管部门负责人、二七区组公司经理
第三督查组
组长: 刘国栋 副组长:张萍
成员: 分管部门负责人、管城区组公司经理
第四督查组
组长: 赵海金 副组长:赵斌
成员: 分管部门负责人、中原区组公司经理
三、强化宣传
1、市客运管理处和各出租汽车公司办事大厅内明显位置要设置安全生产、安全交通板报和展板。充分利用出租汽车信息化系统,使用车载电台、LED显示屏对安全生产、安全交通进行宣传,提升安全生产成效。各公司以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向所属出租汽车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宣传。
2、各公司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发展理念、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建立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公司经理为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开好安全会,做好安全教育,落实好安全措施,做到安全生产守土有责,履职尽责。
3、要加大对行业经营人员的安全生产、安全交通培训教育,完善出租汽车驾驶员的岗前培训,增强入门经营人员的安全意识。做好在岗驾驶员的安全知识继续教育培训,提高全体驾驶员安全意识理念,建设安全交通、平安交通。
四、工作措施
1、提升责任意识 完善管理机制
市客运管理处要加强对全市出租汽车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指导,各出租车公司要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机构,企业负责人亲自挂帅,完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落实到人、责任到人。建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和车辆检验维修台账、行车事故记录台账,公司要与本企业出租车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要坚持每月召开驾驶员安全会议,做好签到、记录,做到安全交通经常讲、防范意识不淡薄,勤检查、勤维护,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增强安全防范意识,降低事故风险,防止事故发生。
2、严格进场检查 保持安全营运
各公司要认真落实出租汽车进场检查制度,严格进场检查,对所属车辆的行车状况、车辆安全状况等方面进行统一排查,对于检查不合格的车辆要求现场限期整改,整改检验合格后方可参与运营,禁止“带病”车上路运营,杜绝不安全因素。
3、推进信息化建设 提高安全监管水平
进一步提升郑州市出租汽车信息服务水平,要充分运用车载电台、LED电子显示屏作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强化GPS·北斗双模定位系统的监管,严格出城登记制度,完善“一键报警”功能,保证全市出租车的安全运营。
4、开展车辆排查 保证安全行驶
各出租汽车公司接通知后对本公司所有营运车辆按照行业审验标准进行一次全面隐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使营运车辆达到车容车貌整洁,车内外卫生,营运设施齐全,机械状况良好。
5、督促钢瓶检测 保障使用安全
郑州出租汽车均已加装了车用压缩天然气钢瓶,使用油气混合动力,出租汽车燃气钢瓶安全至为重要。各公司要切实负起责任,督促驾驶员按国家标准对出租汽车燃气钢瓶定期安全检测。出租汽车驾驶员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加注车用天然气,听从加气站工作人员的指挥,防止燃气安全事故发生。
五、工作要求
1、各督查组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行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安全生产的严峻性,切实履行督查职责,对发现的问题要做好记录登记,督促企业排查原因,认真整改。对于企业重视不够,整改不力的,要进行通报批评,依法处理危机安全生产违规违法行为,直至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各公司要充分认识到行业安全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力戒安全生产体制不健全,安全责任工作不落实,安全监管工作不得力现象。各公司要切实负起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落实相关制度要求,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进行自查、自纠,自觉配合督查组工作,对于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加以整改。
3、各公司接本通知后要迅速行动,按照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12月10日前各单位要把具体落实工作情况以简报形式报客运管理处,工作简报要附带照片。
郑州市城市公共交通客运管理处
2016年1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