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客管处〔2016〕5号
郑州市出租汽车行业
关于做好2016年春运期间安全生产检查和
优质服务工作方案
各出租汽车公司:
2016年春运自1月24日开始至3月3日结束,为期40天。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及交通运输委员会春运工作部署,全力做好我市2016年出租汽车行业春运期间的安全生产和优质服务工作,为乘客创造良好的乘车环境,有效地维护客运市场秩序,保障春运工作的平稳实施,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春运工作是关切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惠及民生的春潮工程,也是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具体体现,要提高对春运工作的高度认
识,强化“以人为本、安全为先、科学组织、平安春运”理念,按照“安全第一、保障有力、方便快捷、服务至上”的总体要求,把握客流出行新特点,创新春运组织模式,以行之有效的得力措施提高服务保障品质,认真扎实地做好春运各项工作。
二、组织领导
春运工作是交通运输保障的系统工程,影响大、范围广,既需多部门间加强协调配合,也需社会力量的积极参与支持。为加强完善春运工作协调机制,强化工作实施督导,及时协调解决突显应急问题,郑州市客运管理处成立春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出租汽车行业春运和应急协调管理工作。
组 长: 乔 玮
副组长: 刘金忠 刘国栋 赵海金 张 萍 赵 斌
汤 洁 牧 童
成 员:各科室负责人、出租汽车公司经理、出租汽车协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刘国栋兼任,办公室设在综合管理科,电话:67189629
三、职责分工 (一)各公司应组织召开会议,以“平安春运”为主题,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按车辆台数的10%储备运力,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指定专人负责,切实抓好安全排查和优质服务工作。要严格落
实春运值班制度,制定详细的值班计划,并把值班表电子版于1月22日之前报送至处综合管理科邮箱。
(二)应采取多种宣传方式传达春运期间搞好优质服务和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按照行业服务标准,对所有营运车辆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要求所属驾驶员做到:
1、遵守职业道德,提高自身修养,增强服务意识。按照《郑州市出租汽车服务标准》的要求,做到按表收费,礼貌待客,依法经营,规范服务,严禁在春运期间或恶劣天气私自抬高运价。严禁无证经营,严禁拒载。
2、增强安全意识。出市区或长途要向公司报告登记,杜绝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和危险品上车,发现“三品”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3、增强交通意识,增守交通规则,保证城市畅通。严格遵守道路安全的法律法规,严禁酒后驾驶。保持车辆机械性能始终处于良好状态,出现故障要及时维修,严禁病车和未参加行业年审以及公安机关年检的车辆上路。
4、使用车用天然气的车辆,要按照检测时间及时进行燃气钢瓶检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加注车用天然气,听从加气站工作人员的指挥,防止燃气泄露等事故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一)全体人员要高度重视春运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落实本方案
各项规定。要严格遵守纪律,听从指挥,廉洁自律,按时到岗,确保通讯畅通。
(二)各公司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信访稳定工作,对公司稳定情况进行排查,特别是春运期间,出租汽车公司管理人员的手机要24小时开机,确保联络通畅,如若遇到紧急时间,能及时到位。
(三)按照出租汽车服务标准对所属车辆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营运车辆达到技术状况良好、车容车貌和车内外卫生干净整洁、营运设施设备齐全、顶灯通电常亮。并要求所属驾驶员做到按表收费、礼貌待客、依法经营、规范服务,严禁在春运期间私自抬高运价、拒载甩客、无证营运。
(四)各公司要制作宣传板、条幅,传达春运期间搞好优质服务和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认真做到:(1)增强安全意识。出市区或长途要向公司和客管处电调中心报告登记,杜绝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和危险品上车,发现“三品”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2)增强交通意识,遵守交通规则,文明服务、安全行车。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杜绝出现危害行车安全的违章行为。(3)增强优质服务意识,树立行业服务品牌,以自身行动维护城市良好形象。 (五)做好春运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一是严把车辆技术安全检查,符合技术要求的车辆方可参与营运;二是对所属驾驶员加强安全教
育,严禁不符合要求的驾驶员参与春运运营服务。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把安全生产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春运期间出租汽车安全顺利营运。
同时,各公司要将2016年春运工作方案于1月22日前报处综合管理科。邮箱:kgczhglk@126.com
春运结束后,各公司要将春运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将春运每日及40天的合计总量运量、安全生产、信访稳定情况统计后于2016年3月4日下午17:00前通过电子邮箱及时报送,同时报送春运期间工作总结。联系电话:67189627,电子邮箱:kgczhglk@126.com。
郑州市城市公共交通客运管理处
2016年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