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客管处〔2014〕56号
关于印发《郑州市出租汽车行业“四城联创”暨整治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处属各科室(部门)、各出租汽车公司(联队):
现将《郑州市出租汽车行业“四城联创”暨整治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积极参与,认真落实。
郑州市城市公共交通客运管理处
2014年7月28日
郑州市出租汽车行业
“四城联创”暨整治提升工作实施方案
为迎接2014年全国文明城市届满重创,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的复查及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迎检工作,扎实做好我市 “四城联创”迎检城市暨整治理升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组织召开的“四城联创”暨城市管理整治提升活动动员会的安排部署,按照《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在全系统开展“四城联创”暨城市管理整治提升活动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结合行业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在我市出租汽车行业深入开展 “四城联创” 暨整治理升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以巩固提升“四城联创”创建成果为目标,以五大专项整治为主要抓手,深入推进“四城联创”各项指标任务的落实,以优异成绩迎接“四城联创”工作测评。
二、工作目标
按照我市“四城联创”工作的总体部署,对照“四城联创”测评体系的标准和要求,动员全行业人员积极行动起来,广泛深入地开展“四城联创”迎检工作,提高工作成效,确保行业在“四城联创”迎检工作中取得良好成绩。
三、时间安排
2014年6月6日——12月31日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市出租汽车行业迎接“四城联创”各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达到工作目标,决定成立 “四城联创”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马红建
副组长:刘金忠 刘国栋 赵海金 张 萍
赵 斌 汤 洁 牧 童
成 员:处属各科室(部门)负责人,各出租汽车企业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处提升办,办公室主任由赵斌兼任,成员:党斐 杨春 李梅 边栋刘岩基
五、工作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30日前)
1、召开动员大会,对迎检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四城联创”重点参与人员是出租汽车驾驶员,主要培训教育责任在各出租汽车经营企业。处综合管理科和培训办要在7月28日前召开全行业迎接 “四城联创”动员大会,部署驾驶员培训教育、检查验收方案,宣传《郑州市出租汽车行业创建国家文明城市服务标准》(见附件1,以下简称《创建标准》)。各出租汽车经营企业要结合我市出租汽车行业实际情况,加大对驾驶员的宣传教育力度,利用例会、行业在岗培训、车辆入场检查等多种形式,持续宣传《创建标准》及“四城联创”检测要求,做到每辆出租汽车、每个车辆所有人、每名出租汽车驾驶员全部宣传到、教育到、检查到,做到教育不留死角、检查不留空白。
责任领导:刘国栋
责任部门:综合管理科 培训办
责任单位:各出租汽车企业
2、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处宣传科要加大行业开展“四城联创”活动的宣传力度,结合我处创建活动进展情况,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展板、宣传单、条幅及车身、停靠站牌等形式,广泛宣传出租汽车行业《创建标准》及“四城联创”测评要求,形成浓厚的舆论宣传氛围;处三产办、电调中心要利用车身媒体和调度电台连续宣传创建标准和行业服务标准,使“四城联创”活动深入人心,影响并带动全体驾驶员积极主动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为行业集中整治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责任领导:汤洁
责任部门:宣传科 三产办
责任单位:电调中心
3、充分发挥信息平台作用,不间断宣传迎检标准。及时更新各出租汽车公司及全行业驾驶员通讯录,利用行业短信中心反复播发出租汽车行业《创建标准》,要求全体驾驶员严格遵守行业服务标准,务必保持车辆干净整洁,严禁不系安全带、不主动出示发票、拒载、宰客、行车中吸烟、接打电话、抛洒垃圾等行为。
责任领导:刘国栋
责任部门:综合管理科
4、坚持入场检查制度,抓好宣传创建落实。各出租汽车企业要认真组织开展迎接2014年“四城联创”测评工作。综合管理科设计并制作《出租汽车进场检查手册》,做到每车一册,要求随车携带。各出租汽车公司在开展车辆入场检查工作时,重点检查车容车貌及车内外卫生情况,通过宣传板、宣传单、条幅等形式,要求驾驶员遵守《创建标准》,强化出租汽车驾驶员文明服务、文明行车、规范经营意识,做到车身净、标志清、设施全。
责任领导:刘国栋
责任部门:综合管理科
责任单位:各出租汽车企业
(二)整治提升阶段(8月1日至8月10日)
为确保整治提升工作落到实处,处培训办、各区管理站要加大检查力度,按照职能分别对各出租汽车企业开展“四城联创”的教育宣传情况、车辆入场检查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司机学习是否到位、车辆入场整改是否到位、驾驶员营运中遵守相关规范、标准是否到位。检查要建立日通报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车辆、不遵守创建标准的驾驶员、落实培训教育、入场检查制度不到位的单位要进行全行业通报。
(三)集中整治阶段(8月11日至12月31日)
为确保集中整治出实效、行业管理出形象、创建活动出效果,按照统一指挥、统筹协调、集中治理、分区包干的原则,成立相应工作组。
1、指挥组
组长:马红建
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全体成员
主要工作:统一领导出租汽车行业集中整治工作的开展,统筹协调市、委、处三级创建工作,推动行业创建工作深入、顺利进行。
2、行业服务整治工作组
第一组小组
组长:刘金忠
成员:金水区管理站、办公室、财务科全体成员
配合稽查中队:稽查一中队
整治区域:花园路以西,金水路、建设路(含)以北
第二组小组
组长:刘国栋
成员:管城区管理站、综合管理科、审验科全体成员
配合稽查中队:稽查五中队
整治区域:紫荆山路以东,金水路(含)以南
第三组小组
组长:赵海金
成员:二七区管理站、人事科、政策法规室全体成员
配合稽查中队:稽查四中队
整治区域:花园路(含)以东,金水路以北
第四组小组
组长:张萍
成员:中原区管理站、业务科、档案科、违章处理科全体成员
配合稽查中队:稽查二中队
整治区域:紫荆山路(含)以西,金水路、建设路以南
主要工作:各小组全面负责本组整治区域内的出租汽车服务提升工作,严格按照《创建标准》的有关要求,通过重点区域突击检查、城市道路随机抽查等方法,针对出租汽车车内外卫生、车容车貌是否整洁及驾驶员不系安全带、不主动出示发票、拒载、违章驾驶等行为实施重点检查。
3、窗口地区整治工作组
组长:牧童
成员:火车站管理站、飞机场管理站、高铁站管理站全体成员
配合稽查中队:稽查三、六、七中队
整治区域:火车站管理站、飞机场管理站、高铁站管理站管辖区域及其它临时指定区域
主要工作:严格按照《窗口地区检查标准》(见附件2)开展整治,确保站点管理区域内营运车辆严守《创建标准》,无不系安全带、不主动出示发票、拒载等行为发生,座套洁白无污渍,车内干净无杂物,驾驶员使用语文明。加大对违章营运和非法营运车辆的查处和打击力度,确保非法营运车辆不露头,不冒泡。
4、办事大厅整治组
组长:张萍
成员:业务科、档案科、违章处理科
主要工作:处办事大厅应以服务优质、环境优美、秩序优良、管理优化为目标,从抓环境改善大厅窗口环境、抓纪律改善工作秩序、抓制度改进工作方法、抓作风梳理行业形象入手,全面提高大厅和窗口服务水平,做到办公区域环境整洁、设施齐全、工作人员着装统一、服务规范、态度良好、用语文明,公开办事制度,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有明显的禁烟标志。
5、公共场所环境整治组
组长:赵斌
成员:三产办
主要工作:加强出租汽车停靠站牌的管理与维护工作,保证日常管理维护不间断,达到设置规范、设施完好、容貌整洁、维护及时的目标。及时清除违法设置的各类小广告,达到全国卫生城市迎检对公共场所环境卫生整治的目标,展示郑州良好形象。
6、整治提升宣传组
组长:汤洁
成员:宣传科、信访科全体成员
主要工作: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对巩固提升“四城联创”成果活动、工作情况的宣传报道,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对创建成果及打击非法营运、查处驾驶员不文明行为进行报道,助推创建活动开展。及时处置省、市创建督导检查组及新闻媒体通报的违规违章营运车辆,并做好反馈工作。
7、综合督导检查组
组长:赵斌
成员:纪检监察室、督查办全体成员
主要工作:加强“四城联创”工作的督导检查工作,负责对各工作组的工作开展、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并收集、整理各工作组治理工作情况,检查情况向领导小组汇报,并追究整治工作落实不力、影响出租汽车行业创建工作完成的部门及个人责任。
六、违章违纪的处理
1、在集中整治期间,对被查处的重点违章(不系安全带、不主动出示发票、拒载等)全行业通报,所有违章按《郑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有关条款给予处理,并记入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
2、在“四城联创”活动中,被暗访组发现违章营运及不遵守行业服务标准的通报批评,并按照《郑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3、在创建活动中宣传教育落实不到位,及在各项检查中因所属车辆被扣分的企业,给予全行业通报批评,并记入本年度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
4、处属各部门参与“四城联创”的工作人员,因玩忽职守未履职尽责,或不服从指挥、调遣、擅离职守、消极对抗,影响创建工作开展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违纪责任。
七、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四城联创”工作的顺利进行,实行分包责任制,各工作组及责任单位要按照分工,采取措施,履行职责,密切配合,确保集中整治出实效。
2、抓好宣传发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网络、信息、简报等,加大对本次活动的宣传力度;广泛动员,迅速掀起迎接“四城联创”宣传新高潮。
3、明确职责分工。按照属地管理和条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严格执行“谁主管、谁负责,谁丢分、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凡出现问题、影响到行业创建工作大局的,要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4、狠抓工作落实。各科室(部门)、各出租汽车企业要结合实际,明确责任分工。对“四城联创”的各项任务和具体工作,各责任部门要按时间节点合理安排,制定工作台账和进度表。各工作组要制定检查工作计划,建立检查工作台账,详细记录检查过程及情况,做到计划全面细致、检查认真实效、处理有理有据,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任务。
6、加大督导力度。处督导组要根据各工作组职责分工,严格对照“四城联创”工作的要求,加强对整治提升工作的督促检查,定期下发通报,督促整改,推动“四城联创”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
附件:
1.郑州市出租汽车行业创建国家文明城市服务标准
2.窗口地区检查标准
3.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计划表
4.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检查登记表
2014年7月28日
附件1
郑州市出租汽车行业
创建国家文明城市服务标准
①车容车貌、车内外卫生状况良好,无异物、异味,无积尘,出租标志和服务资格卡按规定位置摆放,座套整洁无破损,车况良好,车身及前后保险杠无张贴的各类广告;
②驾驶员仪表整洁,用语文明,持有从业资格证件;
③驾驶员行车时系安全带、不接打手机、不吸烟、不吃食物、不抛洒垃圾;
④计价器完好,按表收费,主动出具发票,无宰客现象;
⑤无违章驾驶现象,无拒载现象。
附件2
窗口地区检查标准
(1)站点营运秩序良好,出租车上下通道顺畅;
(2)引导乘客遵守乘车秩序,排队候车,依次上下车,
(3)车辆按序发车,无加队、压道等现象;
(4)车容车貌整洁,经营设施完好,符合行业有关规定;
(5)无非法营运车辆,无争抢客源现象;
(6)人、车各行其道,无翻越隔离栏行为;
(7)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设有禁烟标识,无人吸烟;
(8)有公共文明引导志愿服务人员,设置有文明乘车导示牌。
附件3
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计划表
组别: 责任领导: